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拟资助项目已在我局网站公示。为加快拨款进程,我局决定预先收取拟资助企业申请材料和拨款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账户信息
1.请受资助单位登录市科技创新局业务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有关基本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名称,若变更过名称,请准确填写变更后的企业名称。
2.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造成银行退票耽误拨付的,后果自负。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受资助单位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按照《2025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以上申请书原件和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胶装成一册(须编目录和页码),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保持一致,如果有补齐补正,以补充的材料为准。
三、提交拨款材料
受资助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样本详见附件2),账户信息务必与第一条“填写账户信息”的信息一致;资助金额请填写附件1中对应的资助金额;请在拨款材料首页右上角用笔标注序号(附件1名单中的序号)。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单(收据书写要求及样式详见附件2,收款收据单一般为红色,记账、出纳以及经办人栏等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使用回形针装订。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请于5月22日前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和拨款材料。
提交地址:深圳市新质生产力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层1121)。
咨询电话:0755-2655162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名单
2.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拨款须知(事后补助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