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团队:
根据《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科创规〔2025〕2号)规定,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及第三方评价、项目公示、政府决策等程序,我局2025年度第一批鲲鹏青年创新项目共资助188个(资助名单和金额见附件1),现启动项目申请材料和资金拨款材料收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材料
受资助单位/团队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原件(如果是单位,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如果是团队,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按手印)。
2.《2025年度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详见我局6月30日发布的指南通知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253897.html),单位需加盖公章。需注意,项目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如果是单位的,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如果是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签字。
以上申请书原件和申请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胶装成一册(须编目录和页码),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保持一致,如果有补齐补正,以补充的材料为准。
二、提交拨款材料
受资助单位/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资助单位/团队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样本详见附件2),账户信息务必准确完整;资助金额请填写附件1中对应的资助金额;请在拨款材料首页右上角用笔标注序号(附件1名单中的序号)。
2.如果是单位,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如果是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按手印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单位加盖公章,团队需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收款人名称与申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使用回形针装订。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请于11月19日(星期三)前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和拨款材料。
提交地址: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239号深圳虚拟大学园R4大楼B305),无法现场提交材料的外地申报人可邮寄提交(建议顺丰,快递费寄付),项目负责人电话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
0755-23919763,潘老师
0755-83699869,吴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第一批鲲鹏青年创新项目资助名单
2.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拨款须知(事后补助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