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要,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纳统和拟新增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单位。
二、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1.必须为独立法人;
2.必须为非企业单位;
3.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5.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BA17范围为73-75);
6.新增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100万元。
三、免费使用相关资产填报条件
全市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为研究与试验发展(BA17前两位为73),且2025年内使用科研房屋建筑物和科学仪器设备的免租金费用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科研机构,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
四、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10月24日23:59分前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性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zhangjq@szfti.net,联系人:章继钦,联系电话:0755-83539705。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科研机构免费使用相关资产用于RD活动的填报说明
附件2: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名单
附件3:2024年度深圳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名录库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