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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A-A+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国创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泓首翔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森宇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照我局行政决定书(深科创决〔2024〕79、83、82、8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履行退回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我局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以下简称催告书),催告你单位履行退回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的义务。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工作网站及《深圳特区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单位自《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于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决定书退回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的义务,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上述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如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退回财政资金及孳生利息义务,我局将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严文聪,电话:0755-881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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