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4年12月4日(周三)上午9:30。
三、面试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楼。
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即上午9:10前)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与面试通知书,了解面试相关要求,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二)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路线,注意面试当天的天气状况和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表)等电子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四)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确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五)面试开始后,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从题本要求和考官指引,并以普通话发言,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成绩公布后,考生领回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并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无论考前、考中、考后,都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十一)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可对面试时间、地点等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