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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国际创新谷产业用房第十二期拟入驻企业名单及递补企业名单的重新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01 A-A+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2021〕1号)和《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深府办规〔2017〕7 号)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公示反馈和核查情况,市科技创新委更新了《深圳国际创新谷产业用房第十二期拟入驻企业名单及递补企业名单》拟将23家企业列入深圳国际创新谷产业用房第十二期入驻企业名单,拟将4家企业列入递补企业名单。如有拟入驻企业放弃入驻资格,将由递补企业进行递补。现予以重新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企业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市科技创新委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咨询电话:(0755)86618709、(0755)86556893

  投诉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5室

  邮编:518035

  附件:深圳国际创新谷产业用房第十二期拟入驻企业名单及递补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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