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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及有关事项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08 A-A+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我委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此次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相关内容

  (一)资格初审对象

  1.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具备初审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拟聘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拟聘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此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

  C类: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2.资格初审对象和资格初审递补人选名单见公告附件1。

  (二)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初审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审核操作指南》详见公告附件2,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须上传的材料

  1.身份材料

  须上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上传“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2.户籍材料。

  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信息所在页。

  3.学历学位材料

  须上传考生本人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增加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所学专业未列入《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4)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其他材料

  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需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四)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初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10日10:00至5月14日17: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14日17: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招录单位对各职位A类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此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招录单位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18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5月22日17:00前。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录机关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初审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录机关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3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2.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简称《公告》)及《公告》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初审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初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上旬,面试地点在深圳,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信息。

  四、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招录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初审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初审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2.本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方式,不受理有关考试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的咨询。

  3.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初审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400-001-0370,受理咨询时间:5月10日至2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4.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5.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查,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6.本公告未尽事项,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7.咨询电话: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0755-88102314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0755-83671603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0755-86568452

  附件:

  1.资格初审对象和资格初审递补人选名单

  2.考生资格审核操作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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