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在我委科技计划项目中出具失实专项审计报告,我委于2022年9月16日对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责任会计师欧阳某某、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暂停其三年内(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参与我委负责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咨询、评审、验收、专项审计等服务资格。
近期,我委在验收某科技计划项目时,发现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责任会计师刘某某在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后,仍参与我委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审计服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我委已要求该项目承担单位另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开展项目审计工作。为维护各科研单位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在我委暂停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责任会计师欧阳某某、刘某某服务资格期间(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止),我委不接收其出具的各类报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