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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举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07 A-A+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科技创新发展,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我委牵头组织编写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委将举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市民中心C区2119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科技创新或者关注本规划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7日。

  2.报名人员将相关信息传真至0755-88101180,或通过邮件发送至zcfgc@sticmail.sz.gov.cn。

  3.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于2020年8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公示。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规划提出建议意见,相关意见请传真至0755-8810118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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