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起草的《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与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5日至7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21条。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予以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一、第十二条【项目变更】: 1、第二部分 “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的除外,……”,建议明确说明是深圳市内工作调动,还是省内、国内。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后,经费问题没有做说明,涉及在原承担单位已经支出的经费、未使用的经费如何处理。 2、倒数第二条“在项目总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设备费预算变更不超过30%,应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向主管部门备案”,但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在不超过设备费预算30%的额度内且不改变设备品目的,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设备需求自行调整设备费,并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办法与资金管理办法表述稍有区别,是否对于设备费预算变更不超过30%但是需要改变设备品目的,应该提出变更申请还是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向主管部门备案? | 1.采纳。《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调动仅限于市内调动。变更项目承担单位,经费问题需要变更前后的单位协商一致。 |
2 | 二、第十七条【终止结果】: “被终止的项目,主管部门停止后续拨款,视情况收回财政资金、孳息”,未明确是收回剩余资金还是全部资助资金。 | 采纳。被终止的项目,除追缴未使用的项目资金及孳生利息外,视情况追缴前期已使用资金。 | |
3 | 三、第二十三条【验收结论】: | 采纳。对科技业务系统中有合同、可申请验收的配套项目,仍需正常提交验收申请。无需签订合同的国家和省配套项目,主项目的验收结论抄送我委,无需验收。 | |
4 | 四、第二十六条【验收结果公示】: “验收完成后,主管部门应当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可将通过、结题、不通过的项目一并公示,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异议给主管部门,目前仅是公示验收结论为“通过”的项目,而验收结论为“复议”“不通过”的项目直接公布,无法提出异议及处理,是否可提供申诉的途径。 | 采纳。验收结论为通过、结题、不通过的项目将一并公示。 | |
5 | 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一、在第二十三条【验收结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验收“结题”: 1.基本完成合同书(任务书)约定指标的”中,建议:在基本完成合同书(任务书)60%以上、80%以下的约定指标,认定为验收“结题”; | 采纳。已经明确验收“结题”原则性标准。 |
6 | 二、第十二条【项目变更】“项目实施期内,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内容一般不做调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变更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其中,“(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原则上不予变更,但确因工作调动、伤病、死亡或者其他重大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除外”中, 建议:项目组其他成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在承担单位走内部备案流程,并线下向主管部门备案。 | 1.未采纳。项目组成员情况是项目评审和项目实施的核心要素,不应随意变更,如变更也需证明新成员与原成员具有相当的科研能力及水平。 | |
7 | 三、在第十七条【终止结果】“被终止的项目,主管部门停止后续拨款,视情况收回财政资金、孳息和追究承担单位相关责任。市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对终止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建议“视情况收回财政资金、孳息和追究承担单位相关责任”此处是没按要求退款的项目,主管部门追究承担单位相关责任。 | 未采纳。被终止的项目,如涉及违法违规情形,也需追究项目承担单位责任。 | |
8 | 四、建议科创委就此管理办法开展一场线上线下答疑研讨会议。 | 采纳。办法出台后将进行政策解读。 | |
9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一、第八条【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的时间范围为合同书(任务书)签订至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关于过程管理中时间范围的建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实际项目开展时间至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上所示的项目实施期限最末日计算。较常出现,如项目批准立项从2019年1月1日就批准立项,由于过程中各种程序问题,导致合同在2019年4月1日才签署,但因为项目自筹经费的原因,承担单位从2019年2月就开始启动,此部分时间,应纳入考量范围。 | 采纳。验收评审时,自筹经费统计的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之日,早于合同签订之日。 |
10 | 二、第十一条【中期评估结果】 | 1.采纳。中期评估结果改为两类。 | |
11 | 三、第十二条【项目变更】 | 1.未采纳。项目组成员情况是项目评审和项目实施的核心要素,不应随意变更,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12 | 四、第十五条【撤销结果】“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撤销项目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退回全部资助资金及其孳息。” | 未采纳。《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撤销是指在项目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承担单位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申请停止研发活动,退回全部财政资助资金和孳息。 | |
13 | 五、第十六条【项目终止】 | 采纳。 | |
14 | 六、第二十条【提交验收申请】 | 采纳。市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对过程管理和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15 | 七、第二十三条【验收结论】 | 1.采纳。已明确验收“结题”的原则性标准。 | |
16 | 八、第二十七条【结余资金处理】 ——结余资金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是指项目预算中的直接费用?不可用于间接费用?建议改为结余资金用于科研活动的支出。 | 未采纳。此部分表述与《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一致。 | |
17 | 九、第二十七条【结余资金处理】 | 采纳。验收结论为“结题”的项目无须整改,应退回结余资金。 | |
18 | 十、增:主管部门自受理中期评估申请之日起**日内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评估结果。 | 采纳。我委将根据预算安排制定年度中期评估进度,及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 | |
19 | 市民许先生 | 新的验收要求:第七条【第三方机构职责】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程序,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设施。 | 采纳。第三方机构为受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过程管理与验收的机构。验收申请材料中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设备费相关凭证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办法》(深科技创新〔2015〕267号)的相关规定一致。 |
2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一、建议在“第十条【中期评估】”增加评估程序细则(具体评估流程、时限、参与部门等),作为该条与第十一条的补充。如在项目执行过半期间启动中期评估程序,由市科创委牵头,组织相关评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对项目的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的拨付到账,并要求项目执行单位按进度推动项目完成。 | 采纳。我委正在制定中期评估细则。 |
21 | 二、建议在“第十二条【项目变更】”增加合同内容变更条款:“在项目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市场需求挑战等客观影响下确需变更项目内容(包括研发内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成果指标及名称变更等)的,需报主管部门审批,经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变更。 | 部分采纳。因申请阶段填写错误或者不规范导致合同书(任务书)相关信息需要勘误的,可以据实修正。另,因不可抗力、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部门可主动或与项目承担单位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书(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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