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创新创业能级,有效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属高校等79家单位意见建议,并结合市领导专题会议精神,经过系统研究和反复论证,最终形成本《办法》。
二、基本思路
(一)注重吸引有力
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鲲鹏青年项目)以奖励资助或事后资助的方式支持大学生和青年来深圳,助力实现创新创业梦想。通过优化支持流程,力求以最快、最实的方式支持青年创业人才。
(二)注重协作有方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遴选优质项目加入鲲鹏青年项目库,合力支持青年在深圳创新创业。实施市区联动实地考察机制,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三)注重结果有效
创新要有成效,鼓励大学生深度融入深圳产业发展格局,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项目落地,支持鲲鹏青年项目在深圳扎根成长,取得发展实效。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总则、鲲鹏青年项目、监督管理、附则等四章15条。
(一)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鲲鹏青年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编制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受理项目申报,审查申报材料,组织项目审计或评审以及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鲲鹏青年项目。明确鲲鹏青年项目的项目简介、基本条件、入库方式、奖励资助、研发资助、研发资助程序、后续支持措施。鲲鹏青年项目面向全球开展创新创业的青年,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工作机制。入库方式包括直接入库、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鲲鹏青年项目库,通过定期组织常态化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入库鲲鹏青年项目予以资助,共有两种资助形式:一是奖励资助,主要面向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鲲鹏青年项目,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二是研发资助,主要面向项目承担单位在深圳实际经营的已入库鲲鹏青年项目,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投入经费的50%。
(三)监督管理。明确鲲鹏青年项目的项目管理、违规处理。
(四)附则。对未尽事项、有关定义、有效期等进行规定。
(五)附件。鲲鹏青年项目合作赛事及机构名单依据国家战略导向、区域发展需求及赛事影响力实行不定期增补与调整。更新后的完整名单将通过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