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深圳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把握“双区”驱动机遇,推动深圳双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提案(第20210147 号)收悉。提案在全面分析我市双创空间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建设成本、专业化双创空间的建设、优化双创空间专项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我市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于推动我市双创空间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具有积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场地成本
(一)引导创业孵化载体减免租金
鼓励创业孵化载体与小微企业共克时艰,降低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成本,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租金减免补助项目申请指南》,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租金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共给予补助458.49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市60家市级以上创业孵化载体出台租金减免办法,减免期限范围从半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展现出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释放出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二)积极落实双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方面的引导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成本。根据税务部门提供数据,2020年办理减免税单位共29家,减免金额合计1128.99万元。
二、关于鼓励引导建设专业化双创空间
我委支持各类机构建设专业型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专业化孵化载体,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领域和创新创业资源积累,有重点地选择某一产业领域作为主要方向,提供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注重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推动创新、创业并重和多方协同创新。国家级孵化器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认定,分为专业型和综合性,2015年以来深圳共9家孵化器被认定为专业型孵化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遴选工作由科技部2016年启动,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备案73家,其中深圳3家。我市孵化载体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在孵企业科技含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孵化器总体呈现“各类主体全面参与,科技含量不断凸显,服务注重结果导向,孵化产出质量更高”的发展态势,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我委将继续加强对专业化孵化载体工作指导和支持,积极探索专业化孵化载体发展新路径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关于优化双创空间专项扶持政策
(一)实行竞争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政策
2020年1月,我委印发了《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根据管理办法,对达到认定标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事后补助。其中对孵化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众创空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运营体系、服务机制、专业化团队、孵化服务能力、集成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等。依照多方面的认定标准,经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以及专项审计等认定环节,对引领示范作用大、发展模式清晰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认定和资助。
(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
我委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运营评价。运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当次运营评价为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补助,并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认定或者备案。当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每培育一家在孵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省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我委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对于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或者不参加评价的单位,将取消其市级孵化器或者众创空间的资格。
另外,我委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通过系列政策,对服务机制完善、运营能力突出、品牌影响力较强的孵化器予以更大力度的支持,促进孵化器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委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在深入研究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就提案进行深入交流,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附件:20210147号提案办理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6 月21 日
(联系人:刘增辉,电话:8810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