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静香委员:
《关于推进深圳企业与香港科研机构成果的对接,提升大湾区科研成果转换效率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充分认识到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政府鼓励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科研成果转换率”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8年,深圳市技术合同项数和成交总额均继续位居计划单列市第一位,认定登记技术合同9751项,同比增长7.77%;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582.61亿元,同比增长4.96%,占广东省总量的42.01%,占全国总量的3.29%。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成交额占比约12.6%。
深圳流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主导地位。2018年流向大湾区(除深圳外)技术合同1012项,占流向外省市技术
合同项数的19.65%,成交额69亿元,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1.02%;从大湾区吸纳技术合同44项,占深圳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项数的6.10%,成交额4.60亿元,占深圳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83%。
粤港澳大湾区寻找技术的需求旺盛,但缺乏规模化的渠道,阻碍了优质科技资源落地深圳。一是企业自行寻找所需技术效率低、成本高;二是科技成果缺乏高效途径对接产业需求;三是成果转化中服务机构协同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更好吸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资源,满足深圳市的产业发展需求,筹建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采取监管、运营、服务分离的运营机制,以深圳真实产业技术需求为重要抓手,形成深圳产业技术需求“大甲方”效应,利用大数据探索技术交易的创新模式、服务抓手和多元化途径,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技术熟化或加速成果产业化,完善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从而有机结合深圳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中科技、产业、金融三方独特优势。
目前,已基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开展智能匹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有关研究。近期,运营机构负责信息标准化,挖掘真实产业需求,摸底深圳高校科技成果,做好信息标准化的工作,努力打造深圳产业大甲方,降低企业信息沟通成本,提升技术交易效率。远期,在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积累大量优质科技资源后,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手段智能匹配供需,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
(二)针对“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解决人工智能目前无法胜任的“信息的收集与处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市以促进成果产业化和企业成长为目标,全力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构建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截止2018年,深圳已培育发展了70家独立法人或法人内设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其中,拥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拥有市级备案技术转移机构57家。同时,2018全市新增各类创新载体189家,新设基础研究机构10家,累计各类创新载体1877家,其中国家级114家。获批建设鹏城实验室、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两个广东省实验室。
2018年,在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中,新增《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2月14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按高校设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资助和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两个类别编制资助方案。
一是高校作为重要的知识创新源头,承担着将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技术成果和研发能力向全社会转移转化的直接责任,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其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大部分规模较小,工作人员少甚至大部分为兼职人员,缺乏独立工作经费,甚至有些高校并未设立技术转移机构。为鼓励高校大力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建设,按其投入经费提供等额资助,资助期限三年,三年后按促成技术交易情况进行资助,帮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形成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独特服务模式、特色服务产品与核心竞争力,增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和专业能力。
二是技术转移服务包含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评价服务、技术投融资、相关知识产权服务等多个方面,但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而专利转让、许可使用等技术交易是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最直观的表现,也是衡量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情况最简便有效的方式,因此,对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进行资助,有利于引导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心做好主业,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切实做精做专,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服务品牌。
(三)针对“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自由结合”的建议,答复如下:
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以深圳产业技术需求为抓手,利用技术手段打通技术供给与产业的匹配、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的匹配渠道。同时,通过加载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集成创新服务工具,满足创新主体相对高频次、低门槛的服务需求,从而形成导流效应,引导海量供需资源的集聚而提高匹配几率,解决技术交易平台由于技术转移活动所固有的低频次、高难度等特性而带来的导流集聚难题。
(四)针对“放开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需求,让市场来检验服务机构的质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定位于技术转移生态中的第四方,为供给方、需求方、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专业服务机构包括政府机构、创新中心、行业协会以及投资机构、银行、税务、法务等,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检验服务机构的质量。
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将构建审核准入、服务监督、自主退出或淘汰的完整机制,保证相关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奖补等方式营造专业服务百花齐放、专业机构协同作战的环境,助力机构实现盈利、扩大影响力。通过服务机构的协同合作,在市场化竞争框架下,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向更专业、更高效转变,吸引并加速国内外技术在深圳转变为现实产业实力。
下一步,将以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为核心,探索建立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以深圳真实产业技术需求为重要抓手,形成深圳产业技术需求“大甲方”效应,吸引汇聚国际国内优质科技资源。另一方面,抓紧建设完成深圳科技创新服务大厦(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项目,作为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物理载体,加速创新要素汇聚流通。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委高度重视提案有关工作,认真分析提案所提意见。根据提案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文件正式出台;在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的研究过程中,讨论人工智能参与智能匹配的可行性,深入研究专业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了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的可行性。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
(三)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无。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