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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90025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9-10-30 A-A+ 视力保护色: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贵委《关于通过更紧密与香港高校合作等方式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关于“通过大力与香港高校的合作,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真正提升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2007年深港两地政府共同签署了《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建立了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制度,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深港两地政府间已签署的与创新和科技合作相关的各项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的推进与落实。国家科技部与香港特区政府间也建立了“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圳是成员单位之一。我市与香港在科技创新合作方面逐年推进,不断探索优化深港创新合作机制,提升深港合作水平。

  1.在高校合作层面重点建设产学研基地。

  6所香港成员院校在深设立了驻深事业法人机构——大学研究院(6所指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4所高校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兴建了产学研基地,共计占地面积2.6万㎡,建筑面积6.5万㎡,总投资约4亿港元,现已全部投入使用;香港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也建立了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6所香港院校累计在深联合培养各类人才9808名:其中博士后58名、博士236名、硕士2741名、职业技能及定单培训3265名,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306次,在深设立科研机构64家,研发项目约1533个,转化成果及技术服务371项,获得专利170项,发表论文1231篇;孵化企业156家。香港科技大学在深创办企业23家,包括大疆创新、幻音科技、固高科技、万音达科技、艾合石科技,其中,成功孵化的大疆创新是全球领先的无人飞行器控制系统及无人机解决方案的研发和生产商,客户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幻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香港中文大学现有11家入孵企业入驻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2018年3月,其孵化的AI医疗行业领先初创公司视见科技,完成了由深创投领投的总额为1亿元A轮融资。香港城市大学在深设立包括爱瑞思、千里眼等3家企业。香港理工大学自2001年以来已有38家入孵企业入驻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

  2.在项目合作层面实现科研资金过境使用。

  2018年6月,我委联合市财政委印发了《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8〕3号),根据国家鼓励香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相关科技计划的原则性要求,学习借鉴国家科技部将科研经费拨付到香港的做法,扩大“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类别。除深港联合资助项目(A类)之外,新增了深圳单方资助深港合作项目(B类)、深圳单方资助委托研发项目(C类)、深圳单方资助的香港研发项目(D类)3项项目类别。其中,B类项目包括A类项目中港方未通过但深方评审通过的项目,扩大了项目征集覆盖面;C类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公开征集课题后向香港申请单位发布,由香港申请单位委托研发,体现了项目征集的“深圳意愿”原则;D类项目由香港申请单位独立提出申请,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归香港申请单位所有,但须授权深圳市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机构无偿使用,此类项目将香港的基础科研力量纳入了深圳市的科技计划体系。

  新增类别允许资助资金跨境使用。B类项目由深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香港申请单位作为合作单位,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可依据双方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C类项目由香港申请单位申请承担,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完全归深圳市课题提出方所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申请单位账户,允许资助资金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D类项目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同样直接拨付至香港申请单位账户,允许资助资金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这为深港科技资金双向流动提供了有益探索。

  (二)关于“通过科技金融改革及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更好发挥现代金融对科创企业的特别助力”

  1.关于“筹建重点支持科技企业的民营银行”。

  我市积极推动重点支持科技企业的民营银行等发展。一是推动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推动设立前海微众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是腾讯牵头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也是全国第一家民营互联网银行,该银行通过科技创新开展普惠金融,陆续推出微粒贷、微车贷等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的产品,通过导入腾讯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能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大力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为普罗大众、微小企业提供差异化、有特色、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服务科技企业发展。2018 年9 月,浦发硅谷银行国内第二家分行获批落地深圳,该银行将通过关注企业创新技术、商业模式及其未来市场空间,满足我市双创企业尤其是种子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二是科技金融专营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18 年底,辖内29 家中资银行设立或明确专门部门统筹科技金融发展,

  为专业化经营科技金融业务创造良好条件,辖内12 家银行设立科技特色支行41 家,为科技金融快速发展提供支撑。三是科技金融专属信贷模式逐步建立。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重知产”,难以提供商业银行所偏好的抵质押品等特点,截至2018 年底,我市18 家银行建立科技金融差异化信贷管理模式,建立有别于传统企业的授信准入、风险评级、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制度,提高科技型企业信贷管理水平,差异化、针对性地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

  2.关于“开发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科技担保资金池、科技金融基金等科技融资新模式”。

  我市正在积极探索科技融资新模式,不断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型金融机构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8 年底,我市已有诚正科技小贷公司、力合科技小贷公司等2 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高新投、中小担、力合融资担保等3 家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目前,正推动组建科技保险公司,将重点依托市属国企平台,引入知名科技企业等优质股东资源,以科技风险保障、科技企业风险管理、科技金融服务为经营主线,以知识产权保险等为特色,通过政府引导扶持与市场化专业运作,更好服务创新发展和科技强国战略实施。2018 年9 月,深圳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17 号),提出由市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为30 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由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业务进行再担保,当发生代偿时,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分别按5∶5 的比例分摊风险,建立企业发债风险分担机制。此外,目前我市已设立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持续加大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支持力度,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截至2018 年底,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母基金和直投子基金合计投资项目1482 个,投资金额856 亿元,引导基金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3.关于“更多鼓励科技企业配合资本市场新规,在深圳创业板、中小板及香港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更好发挥现代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助力”。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市专门设立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上市培育办),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目前,深圳共有境内上市公司285 家,其中主板80 家、中小板116 家、创业板89 家,上市公司总市值4.60 万亿元,排名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北京;新三板挂牌公司642 家,占全国的6.01%,2018 年全年深圳辖区新三板挂牌公司交易成交额74 亿元,仅次于北京、上海。目前,深圳已有香港上市企业约100 家,占深圳上市企业总数约1/4,通过鼓励科技企业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挥现代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助力,更好的促进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此外,经市政府批准,我市设立了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该公司作为深圳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股权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截至2018 年底,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家数为13965 家,全年实现融资额为164.9749亿元,有效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企业股权转让开辟了新的渠道。

  (三)关于“更好帮助港澳人才在深圳就业,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互补合力”

  1.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许可。

  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行政许可事项。8月23日,人社部发布《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规定“各地要完善相关制度,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2.将在深创业的港澳人员纳入我市自主创业人员范围。

  2018年12月31日,我市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30号),明确规定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纳入我市自主创业人员范围。根据现行政策,我市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初创企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项目资助以及申请创业带动就业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3.在深就业港澳人员参保无障碍。

  在深圳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港澳居民,在社会保险登记、缴纳方面享受与境内户籍员工相同办事标准,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贵委关于提升“三力”(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现代金融特别助力,人力资源互补合力)的建议,在深港高校融合发展,打造多元海外融资渠道,吸引香港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着重要参考意义和规划价值。当前,深圳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加快建设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我委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积极推动“三力”提升工作,助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助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形成答复初稿,征询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形成本函。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D类:留作参考。)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梅秦源,电话:881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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