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科学技术界委员:
市政协六届五十一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关于将深圳市高新区坪山园区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创新载体的有关建议》为艾学峰副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由我委主办。重点提案围绕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以下简称坪山高新区)建设,从组织保障、规划建设、创新政策等方面共提出了五条建议,提案选题准、质量高,所提建议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强,对于坪山高新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委高度重视,组织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有序推进办理工作。现将重点提案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关于高效组织保障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9年4月,《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正式印发。扩区后,坪山高新区作为深圳高新区两大核心园区之一,我委与坪山区政府积极推动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坪山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及设立专门机构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等工作。同时双方积极研究探索“委区共建”管理模式,加强委区联动,共同推动坪山高新区建设。
(二)针对提案关于高标准规划的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高新区扩区后,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自然局等职能部门围绕“培育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布局一流的科技产业,营造一流的创新生态”的发展思路,对照《扩区方案》的要求,统筹搞好高新区各园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核心园区的高标准规划。
目前,《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综合发展规划》、《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初步完成。
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创新载体,我委已委托专业机构,重点督导坪山高新区对标国际一流高新园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坪山高新区建设规划方案。市发改委在指导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区政府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中也将充分结合和体现坪山高新区规划内容,并将在拟于明年编写的全市“十四五”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坪山高新区融入我市创新发展大局。
(三)针对提案关于创新政策支持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委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坪山区政府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围绕“基础应用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持续完善各类科技产业、创新专项政策,助推坪山产业的发展。
1.我委牵头组织编写的《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府〔2019〕1号)于2019年7月4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方案》牢牢扭住粤港澳大湾区这个新时代深圳改革开放的“纲”和总牵引,从改革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科技项目评审机制、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健全科技管理制度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22条举措。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一类科研资金、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科技计划体系,实现“体系架构市场化、关键环节国际化、政府布局主动化、高校支持稳定化、人才支持梯度化、深港澳合作紧密化、国际交流全面化”,增强核心引擎功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深圳高新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梳理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18年11月2日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将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充分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各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统筹资源配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错位布局、协同联动、集群发展,提升全域创新发展能力。其中重点发展片区对坪山高新区的定位为: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聚龙山新兴产业集聚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出口加工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氢燃料电池、石墨烯、精准医疗、增材制造等方向,打造世界一流的东部高科技园区。在关键领域重点任务中明确坪山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5G应用、智能网联汽车、精准医疗、氢燃料电池等产业。
3.原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以下简称《空间规划》)。根据《空间规划》,将综合考虑全市各区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条件,科学布局各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重要节点,到2020年,全市各区新兴产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的良好格局。其中,坪山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空间载体主要为人工智能产业园(含智能制造和智能网联汽车)、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生命健康产业园。
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2016年10月出台的《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基础上,修订完成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新的管理办法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产业项目用地监管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市场化供应政策。同时,为降低企业成本,更好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的《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5月16日经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管理规定》明确了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增加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的适用范围、实施路径、调整规则等规定,从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规范产业用地管理角度,完善了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
5.坪山区政府积极争取创新政策落地,打造政策优势。在土地政策方面。一是完善坪山高新区土地整备策略体系。出台了《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土地整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土地整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坪山高新区土地整备“1+N”策略文件。二是加大产业用地保障力度。目前,坪山区新出让用地依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重点产业项目通过遴选,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实现用地定向供应,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提高落地项目质量;一般产业项目通过设置基本条件、鼓励竞争,保证实力企业用地。在科技、产业政策方面。坪山区分行业、分板块制定产业、创新领域的专项扶持政策,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促进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相继出台了《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办法》《加快推进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今年8月,坪山区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科技金融政策为支撑,促进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有机结合,构建完善区内科技金融生态系统。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委高度重视此提案的办理工作,对提案建议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积极与各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充分吸纳会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共同完成提案的办理工作。同时我委积极与提案委员沟通,通过电话沟通、基层调研、会议讨论等形式,在提案办理前充分听取提案委员的意见、办理中让提案委员了解进度、答复前向他们通报落实结果并征求意见,现形成正式书面答复函。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类: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C类: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D类:留作参考的。)
此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柳慧,电话:8810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