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打造创新之城,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我局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深科创〔2025〕19号),根据创新发展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通过新设、整合、拓展、取消等方式,将“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计划”优化为“五大专项、十类计划”。
改革后的科技计划体系图
一、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发挥财政科研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贷投补”联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产业专项资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协同支持。
二、完善基础研究工作机制
在强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主动融入国家、广东省基础研究一体化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鼓励社会捐赠投向科技创新,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三、健全完善攻关体制机制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机制、现代工程技术供给机制、前沿引领技术与颠覆性技术创新机制。实施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项目经理人制,在项目甄选、团队组建、技术路线选择、经费支配等方面赋予科研项目经理人更大管理权限。支持龙头企业以“业主制”形式组织重大攻关任务,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
四、强化未来产业战略支撑
建立未来产业领域市科技研发资金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支持未来产业领域相关的公共产业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协同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支持战略咨询支撑机构开展前沿技术跟踪研判,为开展前沿及颠覆性技术科研攻关工作提供战略支撑。
五、优化项目申报资助模式
定期发布科技计划申请指南,通过明确年度立项数量、资助强度等方式,引导社会理性申报,提高项目申请质量;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政策找人找项目”、免申即享等资助模式。探索建立顶尖科学家实名推荐、随时申报等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六、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方式
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探索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大创新主体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创新监管手段,制定科研经费使用行为负面清单,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促进财政资金安全。
七、扩大科研资金资助范围
优化完善我市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类别及市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含跨境资助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的支持机制,建立市外科技创新资源为我市科技产业发展服务的利用体系。
八、加强专业机构建设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按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依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估等专业服务,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
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将持续加强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统筹配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一是通过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全面落实“深研”规划,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二是实施重点产业研发计划,鼓励领军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进行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智能机器人等专项的实施,并以更大力度、更加开放的政策,对接全球全国创新资源;三是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实施方案,支持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加紧兑现政策“大礼包”,向企业发放“训力券”;四是实施鲲鹏青年创新创业合作计划,为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五是支持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推动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在内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