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资助项目
为推动技术交易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资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指南中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
为引导技术转移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对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予以资助。
本指南中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是指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同)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批准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全日制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