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年审。申请单位应当自认定后第二年起,连续五年将概念验证中心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向市科技创新委报送备案。市科技创新委对已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开展两次评估,间隔不少于两年。概念验证中心自第二次评估结束后,每五年接受一次市科技创新委自行组织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