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材料审查、集中答辩、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验收。具体如下:
(一)资助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用材料审查验收方式;
(二)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般采用集中答辩验收方式,必要时采用现场核查验收方式。其中,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小于200万元(含)的基础研究项目采用材料审查验收方式,必要时采用现场核查验收方式;
(三)重点实验室等对研发场地有要求的项目,以及资助金额大的项目一般采取现场核查方式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