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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A-A+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业务事项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综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抖音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深圳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和举措,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依托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健全网站栏目,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在线办事效率,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进一步优化局网站首页布局,将公众关注的结果公示、状态查询、在线办事、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放在更为醒目位置,认真维护数据公开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便于群众查阅相关统计数据。目前,局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科技服务、公众参与、党建园地等5大板块,专设“外国人才服务”专栏,新增“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专题专栏,并在“公众参与”栏目设置主任信箱、在线访谈、民生实事、意见征求、业务咨询、信件答复、监督投诉子栏目,加强了我局与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2024年,网站访问量18722135人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880条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45条,政务动态信息364条,其他信息471条。以上政务公开数据,凸显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2.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根据业务情况,我局积极举办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举办在线访谈活动3次,征集调查5次,发布政策解读7篇,收集到很多宝贵的公众意见和建议。

  3.依托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包括“深圳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充分利用“微信、抖音”新媒体矩阵开展信息发布,加强与网友互动。2024年发布微信公众号365篇,关注粉丝123256人;抖音号发布157篇,关注粉丝2258人。

  4.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24年,我局继续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涉科技创新领域规范性文件,包括《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202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常年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或者在12345热线电话系统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业务。据统计,2024年度网上申请9件,总申请(含其他渠道)9件,15个工作日内(含当场答复)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2024年网上申请比2023年减少1件,主要是我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业务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行政审批改革结果,我局业务事项36项,其中行政许可类行政职权事项1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确认类事项5项(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定5项(市长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其他行政职权事项23项(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使用23项),公共服务类事项2项(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助、科技成果登记)。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将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专家、软科学成果、创新载体(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重点便民服务做成专栏,提供相关名单及介绍等。

  (五)政府信息管理

  1.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小组长,统筹协调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开设微博、抖音号、小红书等政务新媒体账号,以更加活泼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不断新增、调整、优化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菜单,方便公众可以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相关平台的宣传作用。

  3.监督保障

  坚持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要求,明确年度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所发现的问题,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做好信息公开相关考核,优化考核内容,提升考核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3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6

3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度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体系化、联动性方面的不足,如内容接近、领域相同的信息在发布时缺少互动,相关信息的联动不足。此外,在政策解读等有助于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动作,如政策解读等内容发布稍显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制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体系化、制度化建设,以更加易懂、更加活泼、更加开放的方式做好信息公开,深化全社会对我市科技创新领域相关工作的认知与了解,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营造创新氛围,汇聚各方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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