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精神,为不断壮大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经我委征集和审核,现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二批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二批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