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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21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30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拟准予102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受理。

  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邮编:518035

  投诉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业务咨询电话:88127373、88125094

  附件:深圳市2021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代章)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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