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四类奖项于4月2日启动申请,请有意参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和资料受理。网络填报时间:4月2日至5月16日(截止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参评 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技术发明奖或者科技进步奖,需在系统中标注“防控疫情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附件,该类成果可不受推广应用满两年以上、项目需结题验收的限制,请申请者按照附件申请指南的要求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市科技奖励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