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等最新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我委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3室市科创委资管处收,联系电话:88100072(邮编 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iguanchu@sticmail.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