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及《深圳市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2017〕117号)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须将利用超过30%(含30%)的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出资购置、建设且单台套原值超过30万(含30万)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纳入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网址为https://www.irshare.cn,纳入管理的仪器即为“入网仪器”),并在满足自身使用需求之外向社会开放共享。
为摸清2020年度各仪器管理单位入网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情况,我委将开展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情况统计工作,统计内容包括入网仪器基本信息、入网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等情况,具体统计指标和回执见附件,请各仪器管理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并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确认回执及附件发送至邮箱irshare@szsoftwarepark.com。
咨询电话:86535112、86725521、86724257、86521792
附件: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统计情况确认回执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联系人:叶小婷,电话:0755-8672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