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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1-11-02 A-A+ 视力保护色: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以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成功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支柱地位,率先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走出了一条敢为人先的自主创新之路。

  “十二五”是深圳经济特区下一个30年发展的历史新起点,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创造“深圳质量”的关键五年,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前瞻布局,及早谋划,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质量的整体跃升,是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至2015年。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筑就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三)加快科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拓宽科技服务民生领域。

  (五)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

  五、重点领域技术布局 

  (一)集成电路。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 

  (三)网络与通信。 

  (四)数字内容。 

  (五)新材料。 

  (六)新能源。 

  (七)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 

  (八)医疗器械。 

  (九)先进制造。 

  (十)节能环保。 

  六、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二)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三)国际和区域合作工程。 

  (四)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五)技术平台发展工程。 

  (六)科技金融发展工程。 

  (七)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 

  (八)全民科技普及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

  (三)优化发展空间。

  (四)加大资金投入。

  (五)强化人才保障。

  (六)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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