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以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成功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支柱地位,率先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走出了一条敢为人先的自主创新之路。
“十二五”是深圳经济特区下一个30年发展的历史新起点,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创造“深圳质量”的关键五年,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前瞻布局,及早谋划,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质量的整体跃升,是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至2015年。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筑就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三)加快科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拓宽科技服务民生领域。
(五)强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撑。
(一)集成电路。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一)创新体制机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
(三)优化发展空间。
(四)加大资金投入。
(五)强化人才保障。
(六)加强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