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文银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提出的《关于在深圳建立国家级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与交流中心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与交流对深圳具有重要意义
该提案富有前瞻性和国际视野,所提的“在深圳建立国家级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与交流中心”的建议,符合我市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发展愿景,对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国际技术转移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利于促进我市国际创新合作与发展,也有利于引进国际高端科技成果资源,促进我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深圳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有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深圳市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在科技部、省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积极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不断加强跨境科技合作。
一是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创新基础。深圳市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700多家,培育了华为、中兴、腾讯等一批国际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建立了中科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究机构。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5173.49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02%,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1639件,占全国的48.48%。
二是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深圳是国家科技服务示范城市之一,2014年获得科技部批准,与科技部共建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目前,深圳拥有13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5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461名技术经纪人、505名技术转移专员,打造了一支专业技术转移队伍;VC/PE企业数量约占全国1/3,形成了包括银行信贷、证券市场、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等覆盖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随着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深圳市技术市场交易日愈活跃。2014年,深圳市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达到256亿元,占广东省的40%以上。
三是全面推进开放创新,吸引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孔雀计划”。加快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2014年深港创新圈联合资助项目12项,居历年最多。自2007年起,深港两地联合资助深港合作项目累计57项,深圳单方资助深港合作项目227项,双方共投入资金超过3.5亿元。香港高校在深设立各类科研机构40余家。扩展国际科技合作广度和深度,深圳市已与以色列等9个国家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累计引进了35个国家和地区的48家境外科技机构入驻,组织了76个代表团赴境外参展或商务考察,协助深圳企业与境外的62家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商务合作关系,协助15家深圳企业在海外设立公司或机构。鼓励支持深圳龙头企业与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研发合作。
三、建议依托现有的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与交流的功能
2014年11月25日,由深圳市政府和科技部共同建设的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中心”)正式成立。南方中心是科技部在全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布局,旨在依托深圳技术转移国际化、市场化优势,建设成为技术转移机制完善与商业模式创新的试验田、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我国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和区域创新合作核心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运营大平台。南方中心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围绕国际技术转移产业链,加强与各类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深度合作,规划建设具有国际化、市场化、金融化、专业化、网络化五大特色的国际技术转移体系。目前,南方中心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开展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是南方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在南方中心的建设中,整合利用南方中心的相关资源,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引进与交流功能。采纳提案中的有益建议,建立国际先进技术引进合作联盟,与国际上的技术转移机构(如亚洲产业科技创新联盟、耶鲁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专业学术组织(如美国电子与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等)以及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中国企业在全球搜寻先进的技术,引导国内企业与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对接。
南方中心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用于并购最先进、最前沿或相对成熟、可产业化的国际先进技术、项目,特别是具有突破性的技术。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
(联系人:王波兰,电话:8367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