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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度普法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7-01-06 A-A+ 视力保护色: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科技创新打造新动力、发展新经济、创造新供给、催生新需求,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更高水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按照《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深法治办﹝2016﹞64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度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2016年普法工作

  (一)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和队伍建设 

  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委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委主任为组长,全体委领导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为普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我委政策法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普法工作。我委要求系统各单位充实法制部门或者法制工作人员力量,培养法治建设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普法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截至目前,全委新录用3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和雇员,其中1人为法学博士,2人为法学硕士。

  (二)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和部署,我委在年初制定了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全年普法工作做出了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对“七五”普法规划进行前期研究,制定了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人士,办理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并向来往人员发放《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法治宣传资料。

  (三)着力提高科技系统干部及科技人员的学法用法能力 

  1.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我委依照《科技创新“六五”普法规划》、《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围绕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审批制度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采取自学或专题讲座方式在全委范围内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与相关解读以及市委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重点工作方案及六个专项实施方案,在全委范围并在我委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组织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讲座或其他形式集体学法10次,领导干部参加法制学习的人数达100%;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5期,参加培训的人数超过总数的95%以上。

  2.多渠道开展科技行业普法

  一是举办法规政策解读会。为便于各类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了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我委先后组织了20多场专场政策解读会。其中,既有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又有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资助政策,还有企业研发费用资助政策等。二是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充分利用新媒体,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

  我委基于科技创新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载体,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我委公众信息网站设立“科技创新普法专栏”,对我委开展的主要普法活动的相关材料和相关媒体报道都予以公开,并公告服务方式及联系方式,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供2000多次普法材料、政策咨询与建议等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有8000余万人/次浏览我委网站网络普法内容。二是运用政务微博、开通政务微信,及时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券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法规政策宣讲、科技创新领域论坛、讲座等活动信息,加强与网友互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政务微博已推送相关活动信息927条,粉丝3400余人。

  二、普法教育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委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决定及实施方案,不断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的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召开政策宣讲会和解读会、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措施的有力推行,较大程度地提升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我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促进了我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发挥科技创新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统计, 2016年1-11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721.5亿元,占 GDP的比例提高至4.1%;PCT国际专利申请增长52.4%,占全国的48.7%;全市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长41.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新增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174家,累计达到1457家,新组建航天工业等新型研发机构23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13家,累计达到8037家,约占全省总数一半;2016年以来,引进2名诺贝尔奖得主命名的科学实验室,新引进全职院士5名,高层次创新团队12个,海外高层次人才1218人,预计全年新增创客空间60家,创客服务平台30家、孵化器10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取得较好普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科技创新普法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环节。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注意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强政策性的同时,我们仍然要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二是普法对象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市科技创新普法对象主要是科技创新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除科技创新部门之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中小学校园师生、社区居民、工厂员工等群体较少参与相关普法活动。三是科技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有待提高。管理方式与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创新活动不相适应,管理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市场与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的边界合理化能力,亟待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法治为保障,努力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这个战略任务,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为此,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专题法治讲座、政策法规研讨等渠道,加强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研究,强化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是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管理平台,使管理和服务不断适应新时期科技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建立并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为后来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借鉴,对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启示。

  三是推进廉洁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加大内部纪律监督力度,营造清正廉洁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抓好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创新业务大讲堂、产业技术路线讲座等创新学习方式,努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高素质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

  四是进一步扩大普法对象范围。我委将在普法活动中有意识地吸收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中小学校园师生、社区居民、工厂员工等群体参与科技创新普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度普法工作报告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科技创新打造新动力、发展新经济、创造新供给、催生新需求,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更高水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按照《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深法治办﹝2016﹞64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度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2016年普法工作

  (一)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和队伍建设 

  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委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委主任为组长,全体委领导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为普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我委政策法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普法工作。我委要求系统各单位充实法制部门或者法制工作人员力量,培养法治建设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普法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截至目前,全委新录用3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和雇员,其中1人为法学博士,2人为法学硕士。

  (二)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和部署,我委在年初制定了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全年普法工作做出了安排,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对“七五”普法规划进行前期研究,制定了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人士,办理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并向来往人员发放《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法治宣传资料。

  (三)着力提高科技系统干部及科技人员的学法用法能力 

  1.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我委依照《科技创新“六五”普法规划》、《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围绕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审批制度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采取自学或专题讲座方式在全委范围内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与相关解读以及市委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重点工作方案及六个专项实施方案,在全委范围并在我委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组织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讲座或其他形式集体学法10次,领导干部参加法制学习的人数达100%;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5期,参加培训的人数超过总数的95%以上。

  2.多渠道开展科技行业普法

  一是举办法规政策解读会。为便于各类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了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我委先后组织了20多场专场政策解读会。其中,既有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又有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资助政策,还有企业研发费用资助政策等。二是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充分利用新媒体,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

  我委基于科技创新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载体,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我委公众信息网站设立“科技创新普法专栏”,对我委开展的主要普法活动的相关材料和相关媒体报道都予以公开,并公告服务方式及联系方式,为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供2000多次普法材料、政策咨询与建议等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有8000余万人/次浏览我委网站网络普法内容。二是运用政务微博、开通政务微信,及时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券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法规政策宣讲、科技创新领域论坛、讲座等活动信息,加强与网友互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委政务微博已推送相关活动信息927条,粉丝3400余人。

  二、普法教育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委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决定及实施方案,不断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的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召开政策宣讲会和解读会、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措施的有力推行,较大程度地提升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我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促进了我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发挥科技创新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统计, 2016年1-11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721.5亿元,占 GDP的比例提高至4.1%;PCT国际专利申请增长52.4%,占全国的48.7%;全市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增长41.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新增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174家,累计达到1457家,新组建航天工业等新型研发机构23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513家,累计达到8037家,约占全省总数一半;2016年以来,引进2名诺贝尔奖得主命名的科学实验室,新引进全职院士5名,高层次创新团队12个,海外高层次人才1218人,预计全年新增创客空间60家,创客服务平台30家、孵化器10家。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取得较好普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科技创新普法工作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环节。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注意科技创新工作具有较强政策性的同时,我们仍然要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二是普法对象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市科技创新普法对象主要是科技创新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除科技创新部门之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中小学校园师生、社区居民、工厂员工等群体较少参与相关普法活动。三是科技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有待提高。管理方式与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创新活动不相适应,管理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市场与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的边界合理化能力,亟待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法治为保障,努力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这个战略任务,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为此,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专题法治讲座、政策法规研讨等渠道,加强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研究,强化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是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管理平台,使管理和服务不断适应新时期科技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建立并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为后来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借鉴,对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启示。

  三是推进廉洁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加大内部纪律监督力度,营造清正廉洁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抓好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创新业务大讲堂、产业技术路线讲座等创新学习方式,努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高素质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

  四是进一步扩大普法对象范围。我委将在普法活动中有意识地吸收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中小学校园师生、社区居民、工厂员工等群体参与科技创新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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