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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21 A-A+ 视力保护色:

  为前瞻谋划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简称深圳园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统筹推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加速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创新,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市科技创新委牵头组织编制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技创新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市民中心C区2119会议室组织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公开报名、邀请报名,产生听证会参加人9名,9名听证参加人来自香港高校、深圳高校、深圳科研院所、深圳智库、福田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由市科技创新委政策法规处李肖力担任主持人;政策法规处梅秦源担任书记员;政策法规处陈望远担任听证组成员。

  听证会上,听证组成员向参加人员陈述听证事项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听证会参加人员围绕规划提出问题,听证组成员对参加人员的问题给予细致解答。

  二、听证会参加人意见

  9名听证参加人主要从区域定位、制度创新、区域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关意见,阐明了理由。具体如下:

  1.《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尚未出台,文中应避免提及;与《深圳市政府关于支持合作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加强衔接。

  2.建议加强与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坪山区等重点区域规划的衔接;统筹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伙伴实验室的引进工作,该项工作前海也正开展,建议规划与前海工作相衔接。

  3.规划中重点领域的布局过于细致,建议修改,避免实施困难。

  三、采纳情况

  1.技术领域方面,科技创新规划是面向2035年的一个中长期规划,未来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要更加具有引领性。其中,有的是当前卡着我们脖子的,要急需突围的,要解决生存问题;有的要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能够有引领性。要把握一个度,不能太宽泛,同时也不应太细,为未来部分技术的发展留有余地。

  2.区域规划衔接方面,由市里、省里、国家共同支持,加强与光明、南山、前海等对接,形成与光明科学城和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的错位发展。以合作区领导小组为主体,推进包括一些体制机制的创新,发挥深港科技合作区最大的优势,即制度创新优势,建立空间区位优势,集聚港澳特别是香港、国际顶尖的科研力量进行攻关。

  3.关于文字表述方面,部分文字表述与相关文件进行衔接。如合作区定位,跟市政府前期发布的《意见》要有所衔接,定位为“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待出台后,部分表述要与其保持一致。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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