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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006 号建议分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18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崔军红代表:

  《关于支持南山区推进蛇口国际海洋城规划建设的建议》(市人大第2021000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与我委职能相关的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深圳市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深圳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基础研究补短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围绕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海洋科技发展。

  一、关于持续推进海洋创新载体建设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海洋领域各级创新载体和平台53个,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等。其中,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3个,研究领域基本涵盖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海洋生物、海洋信息等海洋重点领域。

  二、关于支持组建海洋电子信息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属我市科技计划中的竞争类项目。根据《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我委每年发布《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申请指南》,对申报单位资格、实验室定位、科研队伍建设、科研实力、科研条件等提出要求,经网上申请、评审、公示等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立项支持。

  鉴于2022 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网上受理时间已于今年6 月21 日截止,建议有申请意向的单位可参考2022 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的办理条件,提前谋划,为2023年度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准备。我委将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支持深圳市海洋电子信息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关于支持建立海洋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目前,针对研究院的资助,我市现行科技计划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申请重点企业研究院获得资助。根据《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我委会适时发布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该项目属我市科技计划中的竞争类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积极申报,我委根据认定结果予以相应支持。

  第二种方式是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第十六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

  另外,各创新主体还可以通过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获得省财政资助。

  综上,我委将继续积极按政策支持海洋电子信息重点实验室、海洋电子信息研究院建设等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我市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关部署,争取尽早配合推进更有针对性和更有力度的扶持政策出台。

  再次感谢崔代表对我市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对我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8 月13 日

  (联系人:胡怀江,电话:881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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