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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716 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18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樊成玮等代表:

  《关于强化我市科技链建构,助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议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议案“建成体系完善、目标明确的科技链”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快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架构和政策体系。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决定》,实施科技创新能力跃升等“七大”工程,构建起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多层次科研体系。2019年,出台《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推出22条举措,建立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平台和载体专项、人才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和协同创新专项“一类科研资金、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的科技计划体系,实现“体系架构市场化、关键环节国际化、政府布局主动化、高校支持稳定化、人才支持梯度化、深港澳合作紧密化、国际交流全面化”。

  (二)夯实基础科学研究根基。印发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在科研课题、科研组织、科研设施、科研人才和科研合作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成体系支持基础研究;以立法形式确立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20年投入49.93亿元,占比达42.68%,着力孕育一批面向未来、对传统产业具有颠覆性的重大原创技术。

  (三)加大力度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实施《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按照“需求出发、目标导向,精准发力、主动布局”的原则,聚焦集成电路、高端智能装备、医疗器械、平板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采取“自下而上”的企业需求驱动和“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动布局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协同攻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攻关,加大力度实施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四)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实施应用示范推广计划,在5G、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医疗与教育、智慧城市、产业数字化、政务服务、工业级无人机、工业级无人车辆、无人机械等领域组织实施应用场景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2021年,遴选出8家具备关键核心技术、较强创新能力、显著带动效应和标杆示范意义的单位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因地制宜推动相关技术和产品落地应用;以坪山区、虚拟大学园为主体,依托院校科教优势和基础,大力实施“百城百园”行动,加快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二、针对议案“促成科技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连接,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建议,答复如下:

  (一)实施质量成果“创新工程”。一是多渠道加大投入、催生更多原创成果。通过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稳定支持、省市基金联动和社会力量投入等,形成多方合力,持续深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实现更多“从0到1”的重大成果突破。二是建立“创新联合体”、实施“链长制”。按照“理技融合、研用结合”,建立纵横交错、互联互通“创新联合体”,实施矩阵式布局的“链长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开展“大兵团、长战线”攻关。三是打出一套强有力的技术攻关“组合拳”。着眼攻坚突破,实施重大科研平台攻关专项,支持承担国家重点项目、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国家科技项目成果在深产业化,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二)实施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一是构建成果产业化国际化协同网络。深化境内外联动,支持企业与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离岸实验室,支持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平台。二是打通成果产业化全链条通道。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科学研判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价值及可能性,填补高校科研成果与可市场化之间的鸿沟;支持建设小试中试基地,推动成果快速发展成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三)实施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一是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培育技术经理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支持,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二是推动“知识”与“资本”无缝对接。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立科研资金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推动成果加速市场化。三是强化成果产业化服务支撑。采用“企业买服务、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科技创新券项目;将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的科技研发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举办技术领域大赛、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四)实施成果产业化机制“保障工程”。一是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在国内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应当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激励机制。二是建立宽容免责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三、针对议案“构成科技链、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业态”建议,答复如下: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项目产生机制,把准技术发展方向。面向我市重点领域和重要产业链,从需求侧下游用户企业和供给侧上游供应企业征集选题建议,经专家评议,凝练确定具有产业共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的选题及项目指南。

  (二)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高科研管理效能。积极探索科技资源投入方式改革,已初步建立基础研究机构、企业研发资助、科技创新券等非竞争性经费项目和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等竞争性经费项目的“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其中,对基础研究机构、省实验室等平台载体实施稳定的非竞争性经费支持,鼓励和支持一大批科学家潜心科研,支持其结合自身优势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布局、开展开创性研究;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非竞争性经费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技术攻关等计划,实施竞争性经费支持,助力企业技术突破,支撑产业发展。

  (三)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以高水平协同创新助推科技和产业升级。深入实施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深港澳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港澳优秀科技成果在深圳产业化。高水平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积极推动与以色列、新加坡等国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拓展长效稳定的合作新模式;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新区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与新疆、哈尔滨、广州、赣州、汕头等地科技交流与合作。

  四、针对议案“形成科技链、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推进的发展局面”建议,答复如下:

  (一)夯实“四链”协同基础工作,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协同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系统梳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创新平台载体、技术创新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完善创新链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布局建设创新载体,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打造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配备先进科研装备、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载体,助力企业提高科技硬实力、核心竞争力。深圳共建成覆盖各产业领域的各类创新载体2753家,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整体提升。

  (三)充分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作用,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原创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合成生物研究、脑解析与脑模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试点,一体化布局工程生物和脑科学产业创新中心,探索搭建“楼上楼下”创新创业综合体,贯通高端科研、核心技术、先进制造、市场流通的全过程,打通从原创发现到工程技术开发到中试转化再到产业化的通道,通过“沿途下蛋”的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致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8 月11 日

  (联系人:严稳定,电话:881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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