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菜单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已归档专栏 > 专题专栏 > 抗击新冠肺炎 > 深圳科创委在行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1年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0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行动方案(2020-2025年)》等决策部署,为高质量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噪声扰民治理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噪声污染防治中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噪声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并编制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新型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

  二、征集条件

  1.提交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3.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填写《深圳市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附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报送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2.各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

  3.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以邮政快递(EMS)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北门C506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jc@sticmail.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征集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郭先生,宁先生,电话:88128850,1370400755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