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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9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导向作用,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协议书》要求,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现已启动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开放。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二)重点项目。面向全省开放,非深圳地区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须至少联合一家深圳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且深圳地区单位合计分配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申报牵头单位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牵头单位须为深圳地区的广东省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申请。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2022年6月28日~7月18日17:00

  (二)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

  2022年7月19日~7月21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一)省基金委联系电话

  1.指南业务咨询:杨 汶、王 倩,020-87567871、7870

  2.申报业务咨询: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7807

  (二)深圳市科创委联系电话:0755-88102181

  (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五、注意事项

  (一)注册省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申请人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中的“查看单位注册情况”,查询其所在单位是否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二)上传附件材料。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0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资料下载。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未尽事宜,请登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查询!

  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index.html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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