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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资收入计算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30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符合A类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符合B类外国专业人才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5612元,折算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467.7元。据此,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资收入计算标准为125612元/年、10467.7元/月。

  业务咨询电话:88121678。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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