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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深圳市原特区外将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09 A-A+ 视力保护色:

  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又有新进展!记者6月9日从市交警局获悉,深圳原特区外将全面启动备案试点,龙华、龙岗、坪山区及大鹏新区的备案试点工作计划于下周启动,已备案登记上牌车辆将实现智能化管理。

  高效推进"备案制",践行深圳速度

  据悉,深圳"限电"措施由来已久,深圳交警作为执法者,通过常态化、高强度的路面整治,多种方式的宣传、引导、教育,不断地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上进行探索。近几年,随着民生行业的发展,深圳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出台特种行业电动车备案和骑行人的记分制管理等措施,不断调整和适应形势的变化。

  2020年4月9日开始,深圳交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保民生的实际角度出发,全市推进电动自动车备案试点工作,通过创新的管理手段,助力电动自行车管理走出困境。实现电动车管理由禁限管制到疏导登记的重大跨越。

  按照要求,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国标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已备案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试点中,相关单位推出统一标准的专门保险,分为50元、100元、150元三档,市民可自行选择购买。

  据悉,按照电动自动车智能化管理目标,此次电动车备案试点坚持以科技为重要支撑,备案全部流程采取系统录入、在线学习、预约上门安装的模式,并将人车信息植入车辆标识(号牌),不仅实现实名管理,而且结合道路的信息化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感知,进而在交通、治安、消防、社区管理四方面实现智能化管理。真正形成了"服务便民化、档案电子化、信息共享化"。

  考虑到疫情给民生带来的影响,宝安、光明两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基本民生的指示精神,通过学习备案发放标识电动车合法上路,方便了辖区居民中短途出行,也解决了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后顾之忧。

  电动车店主称电动车备案制度实施后销量提高

  6月9日,记者跟随警方来到宝安区、光明区,实地了解电动自动车备案情况。

  10时许,记者来到宝安区新安街道辖区一家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门店,店铺内整齐摆放着待售的车辆,其中不少已经挂上了备案登记号牌。店铺内设置有学习角,如市民想购买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挑选完车辆后,需要人脸识别录入个人信息,并在学习角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这一套流程大约要用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我们开始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后,销售量也有所增长,约长了三分之一左右,解决了我们的经营困难的问题。"店长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宝安区副区长蔡凡介绍,备案试点工作以来,由于市民必须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所以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至今未发生备案电动自行伤亡事故。同时,通过推行带号牌销售政策,硬性要求所有参与试点的门店禁止销售超标车,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行为,为超标车退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时许,记者赶到光明公明社区,虽然是午饭时间,但是社区工作站的备案登记工作点上非常忙碌。

  由于6月15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予以办理过渡期号牌,不少市民赶在日期前抓紧办理。"现在来上牌的渐渐少了,我们社区约有存量电动自行车1.1万辆,目前已经完成备案1万多辆。"光明区公明社区工作站副书记黄梓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上牌很方便——资料填完以后,通过手机线上学习,或者现场学习(15分钟),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制牌3-5天,就会通知前来这里上车牌。

  记者看到,现场有10多辆超标车等待安装号牌,他们均是提前通过线上备案申请,通过线上、线下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到工作点上由快递人员安装备案号牌。

  未来深圳市原特区外将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介绍,经过2个月的推进,宝安、光明两区共完成系统注册95.66万人,生成备案标识号牌87.56万张,安装79.24万张。今年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90起,造成19人死亡82人受伤,环比分别下降33%、10%、43%,电动自行车备案驾驶人交通事故零伤亡。宝安、光明两区,共接报涉电动自行车举报类交通警情195宗,同比下降11.4%;共发生涉电动车事故警情4017起,同比下降9.5%;涉电动车盗窃警情961起,同比下降10.9%。

  备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两区共接报涉电动车举报类交通警情195宗,同比下降11.4%。宝安、光明两区交通文明指数显著提升。宝安区4月份交通文明指数85.24分,同比上升0.95%;光明区4月份交通文明指数95.28分,同比上升1.15%。同时,通过推行带标识销售政策,硬性要求所有参与试点的门店禁止销售超标车,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行为,为超标车退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冯新毅提醒市民,购买车辆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标"的车辆。"国标"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 /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 CCC认证。

  下一步,深圳交警将以宝安、光明为起点全面推动原特区外其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计划从下周开始联合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启动龙华、龙岗、坪山区及大鹏新区的备案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备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将结合道路的信息化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感知,进而在交通、治安、消防、社区管理四方面实现智能化管理。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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