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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06 A-A+ 视力保护色:

  近日,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建立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设定固定总量的排放额度,约束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单位的年度碳排放。

  《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求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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