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供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A类高端人才可采用承诺制。
索引号: | 1144030059071685XK/2023-0039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名称: | 我是一名外籍人士,想申请在深圳就业许可,是否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 |
主题词: |
应当提供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A类高端人才可采用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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