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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与市检察院合力做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6-10-20 A-A+ 视力保护色:

 

   

  为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创造良好氛围,近日,我委与市检察院联合召开贯彻落实《意见》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委党组邱宣书记主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来自华为、中兴通讯、腾讯、大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16家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代表,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王惠玲专职委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科技创新委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王雁林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背景和目的,就是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我市如何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定位和切入点,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保驾护航。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纷纷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在对《意见》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之余,也对我市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后,我委经与市检察院磋商,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达成了四点共识:一是要制定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了解科研单位和科技工作者的司法需求的基础上,对《意见》作进一步的细化,研究制定出符合深圳实际、具有深圳特色的实施细则,营造一个更为宽松的创新环境。二是要建立工作机制。双方尽快建立沟通协调联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为科技创新主体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双方要加强沟通联系,完善服务科技创新的监管措施,在涉及科技创新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消除分歧、统一认识,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形成司法合力;四是要分类研究施策。双方要共同分析研究影响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种问题,区分不同的性质和层次,通过完善行政管理、完善特区立法、提请上级机关作司法解释等不同的途径推动解决问题。

  最后,邱宣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了小结,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保护和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了两点意见和建议:一是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完善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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